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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普周“十个一”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7-09-06]
各区县、高校语委:
根据《市教委、市语委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语[2007]6号)关于本市在第十届推普周期间组织开展“十个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一次语言类竞赛活动
活动具体为2007年“我爱祖国语言美”普通话比赛成人组和大学生组决赛,时间初定于9月下旬(9月23日举行复赛,9月30日举行决赛)。请各区县、高校语委于9月15日前上报成人组和大学生组复赛选手名单,名单请发电邮至huyuweiban@126.com。
2. 一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活动具体为《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知识竞答。参与书面答卷的由各区县自行抽奖并发放,得奖名额分配见附件,奖品由市语委办统一提供。参与网络答题的由市语委统一抽奖(电脑随机抽取),一等奖30名,二等奖80名,三等奖120名参与奖400名,9月7日抽取,当日在“上海语言文字网”公布获奖名单,奖品请有关区县语委代为发放。各区县语委请于9月11日(星期二)到陕西北路500号领取奖品(包括书面答卷的抽奖奖品和网络答题的抽奖奖品),联系人:冯玉麟。
3. 一次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模拟测试活动
该活动由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组织,于9月16日(星期日)下午2时在普陀区晋元高级中学进行,教育部语用司副司长张世平,市教委主任、市语委副主任沈晓明将出席并现场巡考。
4. 一次区县和高校语言文字网站评比活动
由市语委办组织评选专家组于9月13日进行。新建网站和更改原网站域名的区县和高校,请于9月10日前将新域名通知“上海语言文字网”的技术支持单位——上海慧龙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宗翔,联系电话:13601638146。评选结果9月17日在“上海语言文字网”公布。
5. 一次区县和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品评比活动
由市语委办组织评选专家组于9月13日进行。请各区县和高校语委于9月12日前将参与评选的纪念品报送到陕西北路500号,联系人:冯玉麟。
6. 一次街头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由各区县和高校语委自行组织,市里不统一组织,相关情况在推普周结束后于9月底前报市语委办。
7. 一次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由各区县和高校语委自行组织,市里不统一组织,相关情况在推普周结束后于9月底前报市语委办。
8. 一次媒体集中宣传活动
由各区县和高校语委自行组织,市里不统一组织,相关情况在推普周结束后于9月底前报市语委办。
9. 一次公共场所招牌、广告、设施等用字集中执法活动
由各区县和高校语委自行组织,相关情况在推普周结束后于9月底前报市语委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府法制办、市语委、市行政执法局共同参与黄浦、静安两区的集中执法活动,并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10. 一次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展示活动
由各区县和高校语委自行组织,相关情况在推普周结束后于9月底前报市语委办。“上海语言文字网”开辟专栏展示“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上海申报单位和个人的有关情况。
特此通知。
市语委办
二00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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