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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途径,测评成绩是学生在校德、智、体各方面的真实反映,也是评定奖学金,选拔学院先进个人,推荐市先进个人,以至毕业生就业推荐的基本参考依据。做好这项工作的意义是深远的。

一、测评对象

在本学期内坚持正常学习的全日制高职学生

二、测评的方法和时间

1.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辅导员全面负责。思想品德测评在每学期结束前完成,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在新学期开学第三周完成。毕业班学生第三学年只对第五学期进行测评,思想品德测评和素质综合测评在毕业当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每次测评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2.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总成绩

总成绩=德育成绩×25+智育成绩×65+体育成绩×10

三、测评指标体系

(一) 德育成绩

德育成绩=思想品德测评成绩+加分值-扣分值

1. 思想品德测评条件

1).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2).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3).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4).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5).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6).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7).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8).强健体魄,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以上八条,总分满分为100分。

2. 思想品德加分、扣分项目及标准:

1).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任期满一学期,根据其工作表现,酌情加15分。

2).班委、团支委,任期满一学期,根据其工作表现,酌情加13分。

3).小组长、寝室长、课代表,任期满一学期,根据其工作表现,酌情加01分。

4).当学年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获各种荣誉称号,酌情加13分。

5).当学年参加无偿献血,加2分。

6).学院先进个人,在下一学年加2分。

7).市先进个人,在下一学年加5分。

8).当学年受警告处分一次,扣10分。

9).当学年受严重警告处分一次,扣15分。

10).当学年受记过处分一次,扣30分。

11).当学年受留校察看处分,扣50分。

12).违反校纪、校规,受学校通报批评,扣5分。

(注:受党、团纪律处分的,参照上述标准扣分。)

3. 思想品德测评方法

1)思想品德测评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辅导员评分相结合的方法。互评分,由辅导员组织班干部对全班同学进行评分。

2)思想品德测评成绩=自评分×30+互评分×30+辅导员评分×40

(二)、智育成绩

智育成绩=课程成绩+加分值-扣分值

1. 课程成绩测评方法

 

文本框: 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中,体育课程和任选课程的成绩和门数不予计入。每学期的成绩均独立计算,5级分制换算成百分制:优为95分,良为85分,中为75分,及格为65分,补考及格为60分,补考不及格为40分。

2. 智育加分、扣分项目及标准

1)每获得一张职业技能证书,加2分。

2)在学院和全国性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分别加14分。

3)在学院学习竞赛、科技活动中获奖,分别加13分。

4)在市级及以上组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分别加28分。

(三)、体育成绩

1. 体育成绩测评方法(含达标成绩和平时体锻成绩)

1).有体育课年级

体育成绩=体育课成绩+加分值-扣分值

2).无体育课年级

体育成绩=身体机能分×20%+身体素质×50%+课外体锻分×30%+加分值-扣分值

体育成绩是反映一个学生在校期间体育锻炼及身体素质的指标,体育成绩由体育教研室提供。

2. 体育加分、扣分项目及标准

1).在市级运动会上个人获前三名,分别加20分、15分、12分。

2).在学院运动会上个人获前三名,分别加8分、5分、3分。

3).在学院单项竞赛中个人获前三名,分别加4分、3分、2分。

4).积极参加学院运动会,加1分。

四、附则

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学生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表一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学年学生思想品德测评表

系、部          班级         姓名            .

测评内容

测评分值

测评成绩

自评

互评

辅导员评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

15

 

 

 

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15

 

 

 

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15

 

 

 

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15

 

 

 

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10

 

 

 

明礼修身,团结友爱

10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10

 

 

 

强健体魄,热爱生活

10

 

 

 

   

 

 

 

 

思想品德自评成绩:

自评分×30%+互评分×30%+辅导员评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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