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科研 | 专业设置 | 招生就业 | 校园文化 | 国际合作 | 图书馆 | 校长信箱 | 虚拟校园 | 信息发布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评比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共青团工作,提高全院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和各级团组织的整体实力,表彰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团干部和团员,增强团支部的生机与活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比项目

1. 优秀团员

2. 优秀团干部

3. 先进团支部

二、评比范围

全院在校团员范围内进行评比。

三、评比比例

优秀团员按各团支部团员总数的5%评选。

优秀团干部按各支部团员总数的1%评选。

先进团支部按评比标准择优评选。

(注:市级先进评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确定。)

四、评比条件

1. 优秀团员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学习、劳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和法令,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年没有补考科目。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以及学生团体和文体活动。

5).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能较好地履行团员义务和权利。

2. 优秀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评比条件。

2).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带领和组织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注意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及时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能主动进行疏导教育工作。  

4).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团员青年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号召力。

3. 先进团支部

1).支部委员会班子健全、团结,支部书记称职,支部委员有分工、有工作实绩。

2).严格执行团的制度,发展团员坚持标准;能负责地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

3).能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学院各项活动,效果良好。

4).团员发挥作用好,能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支部团员一年内未出现过重大违纪现象。

5).支部所在班级需获得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

五、评比办法

优秀团员的评比,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推举、评选,然后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的名单及材料报院团委(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学院审核批准。

支部优秀团干部评比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团支部民主评选产生。院团委优秀团干部的评选由院团委民主评选产生。

先进团支部的评比,由参加评比的团支部提出申请,并附上评比材料,报学院团委审核批准。

六、评比时间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比时间与学院有关先进评比同时进行。

七、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由学院团委发放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登记表,经院团委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并由学院团委颁发相应的证书。

对先进团支部,由学院团委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相应的奖状。

八、附则

1.凡获奖学生若被发现有严重违反《团章》及校纪校规行为,取消其所获得的荣誉称号。

2.本细则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

军工路校区:上海市军工路2360号(200432)Tel.65743348

党校教育部:上海市虹漕南路123号(200233)Tel.64367400
成人教学部:上海市河南北路301号(200085)Tel.63248514 中职校区:上海市杨树浦路2219号(200090):Tel.65430754
请以 IE4.0 以上版本 800 * 600 浏览本站
Copyright© 2001-2006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Webma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