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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评比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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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共青团工作,提高全院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和各级团组织的整体实力,表彰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团干部和团员,增强团支部的生机与活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比项目 1. 优秀团员 2. 优秀团干部 3. 先进团支部 二、评比范围 全院在校团员范围内进行评比。 三、评比比例 优秀团员按各团支部团员总数的5%评选。 优秀团干部按各支部团员总数的1%评选。 先进团支部按评比标准择优评选。 (注:市级先进评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确定。) 四、评比条件 1. 优秀团员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学习、劳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和法令,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年没有补考科目。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以及学生团体和文体活动。 (5).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能较好地履行团员义务和权利。 2. 优秀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评比条件。 (2).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带领和组织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注意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及时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能主动进行疏导教育工作。 (4).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团员青年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号召力。 3. 先进团支部 (1).支部委员会班子健全、团结,支部书记称职,支部委员有分工、有工作实绩。 (2).严格执行团的制度,发展团员坚持标准;能负责地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 (3).能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学院各项活动,效果良好。 (4).团员发挥作用好,能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支部团员一年内未出现过重大违纪现象。 (5).支部所在班级需获得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 五、评比办法 优秀团员的评比,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推举、评选,然后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的名单及材料报院团委(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学院审核批准。 支部优秀团干部评比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团支部民主评选产生。院团委优秀团干部的评选由院团委民主评选产生。 先进团支部的评比,由参加评比的团支部提出申请,并附上评比材料,报学院团委审核批准。 六、评比时间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比时间与学院有关先进评比同时进行。 七、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由学院团委发放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登记表,经院团委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并由学院团委颁发相应的证书。 对先进团支部,由学院团委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相应的奖状。 八、附则 1.凡获奖学生若被发现有严重违反《团章》及校纪校规行为,取消其所获得的荣誉称号。 2.本细则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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