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2005-04                                                                                              返回目录  
 

编样稿:9000字

 
 

       关于城市生活的哲学释疑

                       ——访同济大学哲学系教授章仁彪

采访:汤潇,徐振昌(本刊记者)张逸飞(实习生)

 本刊:章教授,上海2010“世博会”的口号“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几乎已经家喻户晓。不仅上海人、而且所有的城市人似乎都以此为自豪。而且,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做一个 “城里人”,几乎是所有乡民们共同的梦想。请问,城市一定能“让生活更美好”吗?

章仁彪:人们把“世博会”的中文口号自然而然地理解为“城市 = 美好生活”。其实,这一口号是被简化了的,“申博”时使用的英语原文的本意也许更为恰当:“Better City, Better Life!”即“更好的城市,更好的生活!”也就是说:只有使城市变得更美好,生活才会更美好!——当表示愿望的祈使句转换成了表述现实的陈述句时,语义的变化就是必然的了。所以,我们的问题也要转换一下,转化为“城市,何以让生活更美好?”

在当今中国城市化浩浩荡荡、横扫华夏,上亿农村剩余劳动力集聚城市,寻觅生计之际,城市,的确成了“美好生活”的一个象征,成了亿万人口奔“小康”的首选之地,而乡村已然成了“被美好(生活)遗忘了的角落”。可是,真正进了城的农民们,会发现打工者的“城市梦”并不是那么美仑美奂的,城市是充满了辛酸苦辣的人生竞技场,相比于农村交织着更多的成功和失败、希望和失望的轮回。事实上,城市人对现实中的城市生活的“幸福度”认同也是差异巨大的。 

本刊:作为一种聚居方式,城市凝聚了人类对自身生存的美好愿望和不懈努力。如果从历史和哲学的角度看,城市的客观存在对人类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

章仁彪:在人类历史的演进过程中,“城”本来是一个固定的空间概念,“市”是一种交易的变换过程。人类从进入农耕文明起就开始定居,“村”往往是一个狭小的地域范围,人们的聚居性并不很强,各家自有一个以血缘为纽带的交往圈,往往各有独立的房屋、院落,汲水的井台就成了最早的“公共广场”。由于交换的需要,村民们不时地去“赶集”,集市所在地往往是位于多个自然村形成的区域中心处,这些集市慢慢地就成了“城镇”的发源地。当然“城(镇)”在中文里还有 “卫城”之意,那些高高的城墙意味着军事上的防御,就像欧洲的许多“城堡”。因此,城市能满足人的两种不同方面的需要,一方面是对一个固定的、具有安全感的居住地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对交易交往的需要。

从哲学的角度,我们也可以认为城市是一种“人化的自然”——借用马克思的用语。乡村当然也是到处留下“人化”的痕迹,正如“耕作(culture)”就是“文化”一词的来源。“人化自然”就是经过人类实践改变了的自然,即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打上人类印记的自然(广义的实践也包括了人类的认识和审美活动,即把自然作为认识、审美的对象)。但比起乡村来,城市更是彻头彻尾的“人化自然”:在城市里,甚至连一棵树、一根草也都完全可能是人工栽培的!但是人类在改变自然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改变着自己的欲望。比如又产生了回归自然的冲动。但是“人化自然”这个概念是一个偏正结构,最后还是要“自然”。人们既要生活在城市中的种种便利,又幻想着能实现“回归自然”的冲动。于是就千方百计要在城市中制造一些花花草草,假山假水,用以“美化自然”,同时满足一下人类更多地与自然接触的愿望。

    中文里“自然”有两个涵义,一个是形容词,就是自然而然的意思;另一个就是离开人本身的外在世界的“大自然”的意思。所谓自然而然,就如“郭橐驼种树”,无为而无不为。庄子有个“混沌之死”的寓言,说的就是“混沌”原没有五官,于是就有好心人来为它“开窍”,每天开一窍,到了第七天,七窍皆开,混沌却死了。

人类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也始终有这个矛盾,就是良好的愿望因为不符合自然的规律而受到未曾预料的“自然的报复”。我们在城市发展中的“大干快上”,是否也酝酿着类似的危险呢?总之,“人化自然”当然是包括了人类“美化自然”的努力,也包括了“人造自然”的成分,但“改造自然”千万别扩张为“征服自然”的僭狂!

本刊:从这个意义上看,城市生活方式未必是人类理想生活的终极选择,比如说相对于理想的乡村生活,以及西方国家的“逆城市化”现象。那么我们是否有理由认为,城市一味地、过度地发展也许会对人类的延续和进步产生负面的影响?

章仁彪:作为基本点,不应否定城市本身对人类文明进步的意义。尽管有许多“城市病”,但城市还是要发展的,城市化仍然是现代化的一个基本标志。如果城市不大兴土木、不盖得广厦千万间,又何以“大庇天下寒士尽开颜”呢?难道大家就永远住在72家房客中“四世同堂”吗?如果说高层建筑不好,多层建筑太单调、压抑,那么大都市的老百姓怎么解决住房问题呢?关键是我们如何去争取一个better city(使城市更好),以便拥有better life(生活更美好)。

有人说,我们是苦于现代化之不足,而西方是苦于现代化之过度。其实,西方在没有现代化的时候也向往现代化,只是享受到了现代化后才发觉它还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反倒觉得“前现代化”时代许多东西令人留恋。现在西方关于现代化、城市化的批评,对中国快速城市化的担忧,大都是出于善意,不希望我们重蹈他们的覆辙,但也有一些是自觉不自觉地出于自身的利益,希望中国永远保持一派前现代化的田园式的风光,在他们充分享受现代化的同时,又能供他们旅游观赏。

相对于城市来说乡村的空间是比较狭小的,村民世世代代生活在此,仅仅在姓氏之间、家族之间可能会产生一些交互。而城市的扩张会打破这种格局,农村新一代的年轻人是可以接受这样一种趋势,城市为他们带来更广阔的交流空间。这也就是城市之于乡村的优势所在,它可以为人们提供一种即有交往又不完全分割的生活方式。

至于发达国家的“逆城市化”现象并不是实质上的回归农村,而是大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一种“后城市化”。其首先表现出来的“郊区化”表面上看是城市人口的扩散,但实际上是满足了人们既享受城市文明,又可以避开城市的嘈杂、亲近自然的愿望。所以,我认为“逆城市化”的实质是一种“深度城市化”。

本刊:正如您所说,城市化这一世界潮流正以迅雷之势狂扫中华大地,对于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国家在短期内似乎难以从容应对,并由此产生一系列的城乡后果。如何监控城市化的进程以保证它的理性发展,应当成为中国城市思考的首要问题。

章仁彪:哲学的起源就是人类要刨根究底,寻找一个“底”。但是是否得到了“底”之后,在这之前的东西都不要了?不,有了“底”还是要回到现实,现实是多样的。

人类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需求,我们要理解这些需求。用马斯洛的心理学解释就是五层次需要,初级层次是基本的生存需求,要有基本的温饱;满足之后就会产生安全、发展、交往、自我实现等等精神需求。城市化也是这样,第一阶段大家都要有房住,满足市民享受城市现代化成果的愿望。但是发展到一定阶段又会产生更高的需求,比如居住的私密性、交往性的需求;比如有些人主动地搬去郊区,为了逃离城市而并非真正逃离现代文明;等等。

不要把欧洲文明看得过高,他们也是一步步走过来的。同样,像上海作为中国具有首位度的大都市发展到现在,她的市民对美好生活的标准与一个正处在起步阶段的小城市相比,肯定是有差距的。所以,对不同发展时期的城市要解决的当下之急的问题也是不一样的。

所以,我认为一方面我们应当为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飞速发展叫好,它为解决“三农”问题、也就是影响我国现代化实现的最大问题,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得未雨绸缪,应该适当地控制一下城市化的速度。我个人的观点是,中国城市化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已经需要适当地放慢步伐(特别是要放慢那种为了追求所谓城市化率的提升而“大干快上”的步伐),以利我们更冷静地思考一下城市化的发展模式,也就是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阶段,来设计、规划各地的城市化进程。

社会发展就如掌握节奏感一样,一段时间的加速,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平缓。平缓可以给我们时机去反思,就如同发动机不可能永远在高速段运转一样。

本刊:的确,城市化已经深深地影响和改变着每一个中国人的生活,并为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但是,在它引领我们迈向现代化的同时,是否也增加了我们的幸福感?反思之后,中国的城市化究竟该何去何从?

章仁彪:现在人们除了关心城市经济发展中的GDP之外,已经开始更多地关注城市生活的满意度、幸福感的调查研究。上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一位外籍教授对北京、上海、成都、西安、杭州、武汉等六个城市进行了“幸福度”调查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市民的幸福度并不与城市的GDP同步。其中,上海市民的幸福感满意度列倒数第二,而杭州与成都遥遥领先。这一方面反映了不同城市的市民的生活态度以及对幸福的理解、期待有所不同,同时也表明上海人对城市生活的确存在着较多不满。我认为,这其中生活压力的加大无疑是重要因素之一,而这又是目前人类的现代化模式所难以避免的。那么,中国的现代化、城市化能否另辟蹊径呢?

讲到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便使我联想到今年(2005年)春在这个学院参加的一个国际学术论坛,论坛主办者之一德国艾尔伯特基金会提出了这样的主题:“中国塑造(shaping)全球化——从引擎室(engine room)到驾驶座(drive seat)”。在这次会上,我说:中国“塑造”全球化的提法有些过分夸大了中国在全球化进程中的作用,毕竟至今还是美国或者说OECD(经合组织)在操纵或把握着“全球化”的方向盘,尽管中国的经济体量和巨大人口的确会对世界经济发生日益巨大的影响。

但是,该基金会对两种不同的全球化模式的分析,我感到还是有所裨益的,即: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盎格鲁-萨克森式的完全自由市场竞争的“全球化”,还是企图把欧洲所代表的“福利国家”(也就是人们曾经归纳为“莱茵模式”)的制度放大到世界范围的“全球化”?该基金会认为中国何以选择将对世界举足轻重。我以为,这种“非此即彼”式的分析是有很大片面性的,中国将以全面、协调、可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将是对人类的全球化模式做出的最大的贡献。

不过,回顾和反思一下我们今天的发展模式究竟受哪一种模式的影响更大一些,倒是很有必要的,这将有利于调整我们未来的走向。同样,中国的城市化和城市发展战略也必须在借鉴世界各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做出自己的思考和选择。因为对一个13亿人口的国家,把城市化作为基本的国家战略的确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次最宏大的举措,而且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我们需要更多的理论自觉和实践智慧。“趁着为时不晚!”(Before it is too late

 

本刊:当前,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着许多两难。比如,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保护;舒解中心城人口压力和城市无限扩张;控制人口规模和取缔户籍门槛;等等。面对这些悖论式的问题,城市能否找到符合哲理的应对之策?

章仁彪:城市的发展实际上映射的是人心的欲望,包括不断“僭越”已有界限的企图。现代大都市的发展中,“摊大饼”一直是为人语垢最多的现象之一,但就是难以抑制。何也?我本来认为上海的外环线有100米宽的绿化隔离带,应该会是一条很好的控制线,以限制上海“摊大饼”式的扩张,但现在看来有些过分乐观了,效果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好。究其原因当然是利益驱动。企业不管怎样讲奉献、讲“以人为本”,但终究是“利润挂帅”的。当然,我们不否认企业多多创利、多多纳税,政府才能有足够的财政来扶贫济困、构建和谐。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政府不能只看到企业逐利带来的利处,而忘了其惟利是图可能带来的种种弊端。

不同的城市,不同的时间段发展的侧重点肯定是不一样的。所谓发展中的“悖论”正是存在的辨证本性所决定的。不用害怕,也不要回避,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既要肯定保持“必要的张力”的合理合法性,又要充分注意到处理好保持矛盾双方之间“张力的平衡”的重要性。建设与保护之间的“张力”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必要的。但“建新楼”与“续文脉”之间并不就是“非此即彼”不可兼容的,而应该是可以“亦此亦彼”在动态中取得对立统一的。至于决定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实际上也已经在变化中,比如,过去“农转非”难上难,现在也许“非转农”已经不允许了,城市人想获得农民的“宅基地”就有此限制。

 

本刊:现在城市的发展模式对于城市人生活质量的提升是勿庸置疑的,大批人口的动迁和旧房的拆建,为市中心重新打造起更为豪华舒适的生活环境,包括对人造绿地的大量投入,的确为有能力在市中心生活的人们提供了优质的生活空间。但我们有没有考虑过,被动迁的市民和被征地的农民,他们的生活品质由此提升了吗?如果没有,为什么?

章仁彪:的确有这个现象,就如现在上海所谓的廉价房、动迁房,限定房价,本来是市政的一件好事,但是把工薪阶层、普通百姓都赶到外环线以外,他们既非私车拥有者阶层,而快速的、大容量的公共交通的建设又跟不上城市扩展的速度,那他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上班怎么办?

把高楼造出城,把居民动迁至外环,明显就是城市的无限扩张。在从600平方公里看上海展到从6000平方公里看上海的时候,想一想,我们还有哪些问题要防止。对于动迁居民来说,为什么“宁要浦西一张床,不要浦东一间房”?他有他的人脉关系、街坊邻居、各种生活习惯,以及他的主要活动半径的限制(如工作场所的交通问题)。市中心的地价不断攀升,以致把工薪阶层、特别是中低收入者赶出城去,这是否是我们所要的一种城市发展模式?

    我曾在我的文章中提到,高楼出城,不是好事啊!以为当地农民可以就此享受现代化吗?不是的!高楼还是给城市居民去买的,当然高楼会提升城郊的地价,农民的土地可以更值钱,但是既使农民卖了地也是一次性的收入,这种一次性的受益往往付出的是长远的利益,受损的依然是农民。

在对待农民的问题上我们看到,从大量的各种“开发区”热到“大学城”热,实际上是两次“圈地运动”。城市大量地、廉价地剥夺农民的土地,这是我们感到骄傲的城市化浪潮中的巨大代价或就叫“成本”吧:城市的发展是以乡村的牺牲或者讲得好听点叫“奉献”为基础的。从上世纪50年代的工农产品价格上的“剪刀差”,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民提供的廉价劳动力和廉价土地,无不说明中国的现代化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农民的付出。可以说,中国的城市发展,除城市居民做出了贡献之外,农民更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本刊:由此看来,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相当多的普通百姓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就全社会来讲,其成本也是巨大的。令人担心的是,这种成本和代价的支出仍将继续,而我们理想的城市目标又在哪里?

章仁彪:上世纪九十年代上海的发展有两大成本:一,取出老百姓口袋中的存款。将原本老百姓住的公房卖给老百姓,而实际上这些钱从某种意义上看是白花掉的,因为社会主义原则本来就是要为老百姓提供住房的,而这些被“出售”的公房本来也是老百姓住着的。二,出租土地,看来是出租土地引来了外商的钱、外地的钱,实际上是把上海市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他们。靠这两条途径才使上海有了巨大发展,以至于后来提出“华山天险一条路”。为什么?可售公房都卖了,剩下的是不可售公房;好地段的土地已经批租完了,而且一批就是几十年,尤其是南京路等这样的黄金地段。这块红利给谁了?只能解释说市政收入增加了,于是才有资金建设延中绿地,也算是对市民的回报。

现在城市的发展,是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的。某种意义上让少数人先富起来总是会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中国的城市,包括上海,都是广大群众承担了城市更新、改造、扩张等等的成本,尤其是动迁户和被征地农民做出了巨大牺牲。当然这也是这个阶段不得已之为,即被恩格斯所肯定的黑格尔的“恶是发展的动力”的观点。但是人类始终不会放弃把“善”作为发展的目的的追求,所以我们要用“善”作为评价标准。初级分配讲效率,没有蛋糕分不行,总要鼓励一部分人把蛋糕做大。二级分配讲公平,因为这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标志。

至于理想的城市目标,想起我曾引用的德国诗人荷尔德林的著名诗句:“充满劳绩,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现在这句诗非常流行,已经被房地产商引作广告词,我想,如果荷尔德林地下有知,一定会啼笑皆非。何谓“诗意的栖居”?它包涵许多并不是我们理性算计、用数字、用量化就可以表示的一个概念,它是一种人类情感的归依与理想的寄托。当然,这也是因时因地而异的。

我想,理想的城市应该达到这样的境界: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物质与精神、肉体与灵魂协调发展,不同文明和信仰之间、历史与未来之间平等对话。

本刊:现在流行 “成者为王败者寇”的“丛林法则”,对人类而言这其实很危险。如果真正追求全社会的幸福总量,以避免出现拉美式的社会失衡,我们的城市就不能再回避这样的问题:如何由全社会分担与分享城市发展带来的成本与红利?

 章仁彪:“蛋糕”做大了,当然是好事,“共赢”吗!但“差距”拉大了,有时候更危险,因为会引起一种失败的心理反应。现在的关键是百姓是否感受到并认同自己在城市的发展中获益。政府投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改善,如轨道交通建设,获利最大的却是沿途的房产开发商,而他们在获利之后根本没有考虑如何来回报承担了牺牲的广大群众。

    在城市建设的初期,市民百姓看到家乡更加美丽了,很骄傲,获得了初期的满足感、自豪感、对家乡的认同感,但是一旦这种感受被差距的加大所代替,自然产生反感:市中心的高楼、商场、绿地,这些漂亮美好的东西与我有什么关系?对于外来打工者,他们兴建了这么多高档住宅,自己却住工棚、租旧房,他们是城市中的过客、劳工,而还要忍受遭人白眼的耻辱,遭遇被解雇失业的欺负,必然对城市产生一种冷漠,乃至于一种仇恨。

 相反,“暴富”们的“第一桶金”的本来就有不少“违规”之嫌,又交织上人们关注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使得社会转型时期本来就相对脆弱的社会心理发生失衡,产生并滋长出一种所谓的“仇富”心理。但我认为这不能仅仅责备弱者的心理素质的不完备,更应该检点强者和富人的“眩富”行为!其实质还是因为富人的“为富不仁”:你的“第一桶金”是哪里来的?至少是民工们的汗水换来的!……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正如俄罗斯总统普金指出的,在一个正常的经济中,有谁能在不违法是情况下用56 年的时间就积聚起数十亿美元的巨额财富?

 所以,企业讲效率优先,天经地义,无可厚非;政府以公平优先,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各尽其责,才有和谐,也才能和谐。

   本刊:目前“以人为本”的概念被用得很滥,甚至房产商也将其开发的项目冠以“以人为本”的字样。这种字面的混乱掩盖了认识和目标的模糊,是否也为某些利益群体的不正当博弈提供了遮人耳目的理论依据?

    章仁彪:“以人为本”关键在于这个“人”的概念的广谱性。在讨论“以人为本”时,有人说“以人为本”就是“为人民服务”,又有说“以人为本”古已有之,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其实,人民是具有历史性和阶级性的一个概念,更带有政治意义。“民本”强调的是“民可载舟亦可覆舟”,是从维护封建统治之“舟”的安稳巩固角度提出的。而现在说的“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则是更具有普适性的一个根本理念。

    我曾经提出,城市的功能归根结底是“三生”:生产、生活和生态,其中核心是生活。为什么说生活是核心呢?这也就是“以人为本”。因为城市首先就是供人生活的,生活的舒适才有更饱满的热情和更充沛的精力投入生产。

    我们的发展模式当然应该以生活为核心,生产是为生活提供物质基础与发展动力,生态也是为了保证人类的子子孙孙更好地生活。保护生态还是为了满足生活,不是为了生态而生态。也就是说生活是一切的核心功能。

    西方文化提出一个很重要的自然法概念,也就是说人与人生而平等。它是第一定律,不能用其他东西来论证,无论你出生富贵还是贫贱,无论你出生在农村还是城市,无论你的种族和性别,出生即平等。但这并不是说一切都是简单的等同,我们所说的平等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平等。因此“以人为本”就如法治,既要“以法治国”,即英语中的“rule by law”,但更要“依法治国”(rule of law)。“依法”是法治的根据或基础,也是法治的目标;“以法”只是法治的基本手段和方法或途径。“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为出发点,同时也以人为最终目标与归宿。不应把“以人为本”作为一种招商的口号,也不应理解为中国以往的民本是为了加强统治的需要的一种手段或工具。想起德国哲学家康德的命题“人是目的”,尽管在当时的德国,只是一个空洞的口号或一种“应然”的理想,但仍然是人类的美好理想。

本刊:其实,每个人、每个群体或阶层对“Better City”都有着不同的理解、体验和想象。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城市, 如果能够成就和满足绝大多数城市人对Better Life的追求心理,才是真正的Better City ,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

章仁彪:今天的许多问题我都没有给出最终的结论,我只是表达出我的思考。正反两面的张力是无法避免的,必然的解决方案是不存在的。就像人们常说的,没有最好,总有更好。我们只是在努力寻找建设一个Better City的途径,Better永远是一个趋近,因为没有一个标准是永恒不变的。人类文明的发展其本身会制造出更新的需求或者欲望,这种“欲壑难填”的“贪欲”却正是社会进步的动力,这也就是前面讲到的“恶”的历史动力作用。在历史进程中我们要尽可能地发挥“恶”之中的动力因素,遏制“恶”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以真正实现“以人为本”这一“善”的目的。

Better Life”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文明具有多样性,文化具有“不可通约性”,这就是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和谐”:“和而不同”,“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追求统一性也许是人类理性不可遏制的理想,但是守护多样性却是世界更精彩的基本保障。

建立和谐城市也好,和谐社会也罢,需要两种“和谐”。一种是外在的、社会层面的和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天人合一”,其乐融融。另一种就是内在的、心理层面的和谐,各安其心、各得其乐,“灵肉偕趣”、安居乐业,这也是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当前最需要也许是最缺少的一种和谐。

责任编辑: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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