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2004-05                                                                                               返回目录  
 

以科学发展观引领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的落实

文:毛家梁(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供图: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新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五个统筹”,推进改革和发展。

当前,我国正进入新的战略发展机遇期,上海也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贯彻党的十六大确定的方针,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上海“四个中心”目标的实现,是我们当前共同面临的历史重任。

求真务实,牢固树立

城市规划工作的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针。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发展过程中实现经济和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和各项工作中去。

一、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和推进城市规划工作的开展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城市规划工作是重要的载体和抓手。城市规划工作,通过对城市空间布局、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资源利用等诸多要素,实施综合部署和有效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的属性,在于它既是一门科学,具有比较完整的学科体系;又是一项政府职能,是公共干预的有效手段;也是一项社会活动,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先导和调控作用,就必须牢固树立城市规划工作的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一)全面发展

要紧紧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着眼于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的体现,坚持城市形态优化和城市功能完善的有机统一。科学发展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协调发展

城市规划是一项量大面广的社会实践活动。制定城市规划,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协调各部门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城市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上海城市规划工作,要特别注重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满足人民生活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区域与城市、近期与远期、需要与可能,统筹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共性与个性、地上与地下等关系,合理配置各类资源。

(三)可持续发展

要把握宏观性、注重前瞻性,立足当前,谋划未来。城市规划在社会实践中,要明确目标、循序渐进、动态管理,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城市建设的需求,又要考虑未来的发展,为子孙后代留有充分的余地。

二、体现“三个更加注重”,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先导和调控作用

城市规划的核心是土地利用和空间管理。科学的城市规划,有利于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克服建设的盲目性和局限性,保障城市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促进健康有序和长远发展;有利于优化城市空间环境,提升公共环境品质、创造宜人的活动空间,进而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活和居住质量。

总之,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有利于城市建设和管理,能加快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反之,就会阻碍城市发展进程,甚至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遗憾。上海的城市规划工作,必须紧密结合上海实际,科学管理、依法管理,体现“三个更加注重”:

(一)要更加注重实施“科教兴市”的主战略

科教兴市,是推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略,其核心是创新,关键在人才。走科教兴市之路,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科学发展观在上海的具体实践。城市规划工作,要把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作为核心内容。

上海自1990年代以来持续快速发展的实践表明,要实现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依靠科学进步和人的素质提高。城市规划工作,要着眼于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的体现,加大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力度。要以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为突破口,深化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完善城市规划运作机制。规划制定,要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决策变为行动。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优化各类资源配置,加强环境建设和保护,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

以人为本,就是要将人民的利益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等多层次的需求。上海的城市规划工作,要把“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根本要求,要围绕建设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社会事业体系,继续推进建设一流的教育、医疗、体育和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满足群众多层次的需求。要切实解决规划管理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实际问题,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居住质量。规划部门不应有自身利益,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城市的长远利益和老百姓的公共利益,真正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

(三)要更加注重“统筹兼顾”的指导思想

科学的城市规划,通过合理配置城市各项资源,有效克服市场机制的缺陷,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需求,保障社会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工作,要用发展的眼光,把统筹兼顾人口、产业、基础设施、资源和环境等五大要素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前提,从而使规划更具前瞻性。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上海,特别是中心城,人口的总量压力很大。目前,半年以上常住人口为976万人,平均人口密度1.55万人/平方公里,相当于东京的1.2倍,莫斯科的1.6倍。中心城供水、供电、燃气、道路、排污和发展需求的矛盾比较突出;此外,中心城开发密度过高,郊区推进“三个集中”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上海城市规划工作,要促进城市发展要素间相互衔接,实现良性互动。要注重城乡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中心城与郊区的各自优势和积极性,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当前要特别注重节约与合理利用土地和水资源。

全面落实城市总体规划,

推进城市全面协调发展

200310月,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召开了规划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上海城市发展的中、近期目标,就全面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作了更加明确的部署。

新形势下,上海城市建设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城市规划工作,作为推进城市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内涵更加丰富,任务更加艰巨。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切实发挥城市规划的先导和调控作用,为上海城市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努力。

一、抓住机遇,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把上海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是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要把世博会办成成功、精彩的盛会,要通过筹办世博会,使“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上海城市发展,要建设新型产业体系、基础设施体系、社会事业体系和城市创新体系,要提升城市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上海的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城市规划工作,必须立足于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放眼世界、服务全国、融入长三角。从“发展优势产业、稳定均势产业、淘汰劣势产业”的原则出发,继续巩固二、三产业共同推动经济增长的格局,推动产业结构的战略性升级。要积极推进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共同发展,加强在能源、环境治理和保护等方面的规划衔接,加快互联互通的市政道路建设,加快构筑长江三角洲城际快速交通网络。

要充分认识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意义:上海中心城,土地面积占全市10%,人口总量占62%,集聚各类专业人才70%以上,高校科研院所80%。而拥有90%土地的郊区,相对而言,各类资源明显短缺。城郊二元结构的不平衡,会影响未来上海的经济发展,但是,通过科学引导,也会为上海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

城市规划工作,要从中心城660平方公里,扩展到市域6340平方公里。要把人口调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利用、环境保护整体纳入规划体系,做到城乡通盘考虑、整体安排、相互衔接。中心城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金融、贸易、信息、管理等功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郊区要进一步推进重大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切实提高工业园区土地投入产出率,提升第一产业能级,体现郊区的潜力和实力。

二、坚持中心城“双增双减”,大力推动中心城健康发展

上海要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创建最适宜国内外人士创业和生活的城市环境,必须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建设。中心城发展,要高度重视“双增双减”工作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意义,要按照增加绿化、增加公共空间,减少容积率、减少建筑总量的总体要求,确保目标实现。

控制人口规模,必须严格控制新的住宅用地的供应总量和旧区改造规模,控制住宅用地的开发强度。当前,要特别注意妥善处理发展和控制的关系,严格控制工业仓储用地转性为住宅用地,禁止科、教、文、卫、体等公共设施用地转性为住宅用地。

按照中心城的人口发展目标,中心城的建设发展,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有序推进城市建设。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重点是疏解人口总量、降低人口密度;内外环线间地区,要适当调整人口规模、重点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浦东地区,要按照现代化新型城区的建设要求,高标准、高起点统筹人口分布、产业发展和环境建设。

三、坚持郊区“三个集中”,切实提升郊区经济实力

郊区是上海未来城市发展的重点。上海郊区规划建设,要在“集约”上做文章。要切实推进郊区“三个集中”,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加强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度,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功能,促进与长江三角洲地区优势互补,加快郊区城市化进程。

要按照体系成梯度、布局成组团、城镇上规模、发展有重点的原则,完善郊区“新城、新市镇、居民新村”三级城乡居住体系。

郊区工业发展,要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做到整体规划、分布实施、有序建设。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和节约使用土地,科学规划和预留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四、兼容并蓄,努力延续历史文脉、塑造城市新形象互补,加快郊区城市化进程。

要按照体系成梯度、布局成组团、城镇上规模、发展有重点的原则,完善郊区“新城、新市镇、居民新村”三级城乡居住体系。

郊区工业发展,要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做到整体规划、分布实施、有序建设。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和节约使用土地,科学规划和预留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四、兼容并蓄,努力延续历史文脉、塑造城市新形象标切实落地。

2、资源共享,各项设施优化配置

中心城4079个街坊共划分为242个规划编制单元。一般一个街道分为23个规划单元,浦江两岸和内外环间有所区别。明确规划参数,有利于设施优化配置,有利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共享。

3、结合行政区划,注重实效

编制单元内,考虑设施配置的合理性,以便行政区划内管理部门的具体操作。同时,单元之间,资源整合、互相衔接、优势互补。结合行政区划,有利于区域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实施长效管理

科学的城市规划,加上良好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有利于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城市规划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规划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和规划编制、审批、执行“三分开”的工作原则。

市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

(一)加快实现“从项目管理向规划编制”的转变

要改变过去重微观项目管理、轻宏观规划管理的局面,加强规划编制,超前研究上海城市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全局性问题,推进城市健康、有序和发展。

(二)加快实现“从局部地区管理向总体控制、实施监督”的转变

要改变过去市区两级规划管理部门在同一层面进行项目管理的做法,发挥市区各自优势,市规划管理部门更要注重市域范围内全局性、系统性的规划管理。要改变重审理、轻执行的现象,建立监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规划落地。

(三)加快实现“从中心城管理为主向市域全覆盖管理”的转变

要改变规划管理重市区、轻郊区的局面,立足于城郊协调、全面发展,城市建设要实现由内向外的转变,规划管理要全覆盖,有重点,切实推进城市的整体发展、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联动发展。

要进一步发挥市区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积极性,明确运作规程,细化具体操作界面和管理规程,形成三个管理层次:市规划局以前瞻性、全局性的规划编制为主,多从全市总体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出发,制定规划和业务规范;区县规划局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项目审批,在项目管理中要严格执行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要做到既注重单体项目,更注重区域的协调;市规划局加强检查监督。市区规划管理部门,要形成合力,做到“市区职责分明、分工不分家”。

三、坚持完善规划运作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完善的规划运作机制,是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上海的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部分规划的编制操作性不强,造成实施过程中,规划要求不能切实落地;二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执法不严,造成部分地区违法建设现象比较严重。

   要提高管理效能,必须坚持依法行政。2004年,要以贯彻51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71日起正式施行的《行政许可法》为抓手,建立分工明确、职责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操作规程,切实做到精简程序、公开结果、缩短时限、规范操作,推动城市规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的运行机制。当前,规划部门重点要建立“五项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实效。一是实行项目审批责任人终身负责制,规划管理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二是实行项目报送审批程序规范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三是实行项目批后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强调实际效果;四是实行日照“三维五度”预评估规划管理制度,科学管理,突出规划引导;五是实行规划系统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的监督机制,实现规划实施的全社会、全过程、全覆盖监督。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市区协同的全覆盖巡查网络。要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法规、规章和业务规范。要不断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扩大社会对城市规划和规划法规的知晓度,积极推进公众参与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

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

全面落实城市规划工作的科学发展观

新形势下,我们要清醒认识城市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城市规划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特点,勇于创新、破解难题,在实践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整体与局部

城市规划,讲究的是整体功能和效果,讲究的是总体协调又各具特色。正如上海要在融入全国、服务全国中加快发展,各区县的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的总体战略布局,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体到规划工作中,中心城各区要按分区规划及编制单元规划的要求,合理配置人口和建筑总量;郊区各区县要按照“三个集中”的总体要求,统筹好人口、产业和城镇布局。

城市规划工作,要在实践中,全面掌握自身的运行规律,同时,也要统筹五大要素的发展关系,统筹处理持续、协调、平衡和发展,既要处理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区域规划的衔接,又要注重城市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科技和文化发展规划的协调。

二、长远与近期

城市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既关系到近期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城市发展的长远目标。城市规划工作,要处理好长远目标与近期实施的关系,处理好城市功能和形象的关系,保证总体规划真正“落地”。当前的规划,要给今后的发展留有充分余地,决不能留下后遗症。

三、开发和保护

上海是个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深厚。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外滩建筑群被誉为“万国建筑博览会”,居住建筑,同样是海纳百川,风格各异。最典型的是上海的石库门建筑。从老式石库门发展到新式里弄,既有东方的理念和骨架,也有西方的手法和符号,体现了上海近代居住建筑的地方特征:兼容性,中西交融、兼容并蓄;商业性,追求时尚,注重实效。

城市规划管理既要促进地区开发建设,又要体现历史文化的底蕴,延续历史文脉。在城市建设和旧区改造中,要应用严格的制度、主动的举措,保护上海的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

四、经济建设与环境容量

城市规划工作,要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要充分考虑人口承载力、资源支撑力、生态环境和社会承受力。既要遵循经济规律、又要遵循自然规律;既要加快经济发展,又要讲究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坚持科学发展观,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要高度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注重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五、规划制定与规划实施

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要注重前瞻性与操作性的有机统一。规划工作,既需要“规”,又要有“划”。先“规”后“划”,在一定条件下,两者互相转换、相互提升。“规”是规矩、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划”是筹划、策划,解决的是规范、规矩落地问题。“规”需要依托法律法规的支撑,“划”,更多的是依靠体制、机制的运作。

责任编辑:欧阳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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